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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通报两起规避招标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类别:工程案例日期:2025-10-03 08:5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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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查处的规避招标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情简介:2025年3月,崇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检查发现,崇义县林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依法须公开招标的崇义县林业科技培训中心消防整改和改造提升工程,拆分成377万元的装修改造工程和140万元的消防整改工程,并通过直接发包的方式分别发包给两个施工企业。2025年4月,经崇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认定崇义县林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拆分项目规避招标行为属实。

  处理结果:2025年5月7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崇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崇义县林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处以人民币2585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安远县幼儿托育中心建设项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案

  案情简介:2023年1月6日,安远县幼儿托育中心建设项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公开招标,招标控制价为7300万元,2024年9月23日排查发现该项目文件投标人设计资质要求设定明显高于项目实际建设规模需求,经安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立案调查,核实该项目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等规定。

  处理结果:2025年1月8日,安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有关规定,依法对责任单位安远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作出3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